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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bob商务局主要职责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16 16:49:12

  bob根据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组建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口岸办公室牌子。

  (一)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的进出口计划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商务局。

  (三)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实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加强商贸市场信息引导和发布工作;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商贸和现代流通,加强商品市场规划引导和提升发展,促进现代商贸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加强经济国际化战略研究,加强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产业和对外合作领域发展的规划、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

  (五)加强和完善商务市场监管和商务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商贸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商务诚信体系。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监测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以及现代商贸发展方向,提出全市商务方面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区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三)编制全市商贸市场体系、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协调城乡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食用农产品、肉类食品等重要商品的流通管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生猪屠宰的有关工作,负责酒类专卖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管理,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编制年度进出口目标和工作计划;负责协调、管理进出口许可证和各类配额申请报批;管理加工贸易,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联络协调海关、商检等涉外部门解决外贸出口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登记,协助省商务厅做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登记工作;推广电子商务;负责国际市场开拓工作,组织全市国际、国内重要进出口贸易交易会、展销会;推进全市外贸企业国际标准的贯彻和创国际品牌工作;推进出口基地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兴贸”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的出口,推进“科技兴贸”出口基地建设;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及进口国际招标管理工作;拟定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技术进出口市场开拓与协调管理工作;开展国际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八)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承担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参与开展反垄断调查。

  (九)指导全市外商投资推进工作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审核事项,依法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有关问题,草拟推进全市利用外资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提供利用外资数据分析及决策依据,协调解决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施全市外资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负责与港、澳、台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工作。

  (十)研究和分析国际资本、产业、技术转移的趋势和动向,拟定全市性境外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计划;建立和管理全市重大外资项目信息库;编制全市性对外招商引资相关资料;负责境内外经贸联络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招商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拟订全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措施及相关政策建议;跟踪全球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信息,协调推进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建设;协调组织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重大招商活动,推动重点项目的落实;推进国际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和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认定、考核奖励和扶持资金审核、申报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各类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开发区编制建设规划,研究分析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承办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机构(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就业经营资质;受省商务厅委托承担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就业项目审查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承担对外援助和接受国际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推进对外经济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全市商务团组出国(境)初审和报批;负责签发邀请外商来华的签证通知表。负责商务工作的对外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研究商务舆情并提出对策措施。

  (十五)受市政府委托,指导、管理市贸促支会(常州国际商会)的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商会的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口岸工作的具体规定及实施办法。

  (十七)负责全市口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编制全市口岸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bob。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口岸建设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负责国家和省、市下拨口岸补助经费的分配、管理及国家投资口岸配套设施项目的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各类口岸的管理工作。负责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新增口岸、直通点、航线及其开放或关闭的调研、论证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口岸查验单位,促进口岸的业务开发和出入境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口岸涉外事务。

  (十九)拟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对口岸查验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负责组织口岸单位开展文明共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涉外事件和违法案件。